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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农业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来源: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09 14:47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九站校区: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翰林路77号;

左家校区:吉林市昌邑区左家镇学府路1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要求,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1、奖励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每年评选60名,实行等额评审。

2、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禾丰牧业集团、大北农集团等社会团体、企业和国际友人在我校设立多种专项奖助学金。

3、我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困生临时补助等。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按照资助政策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校英语专业、应用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招生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我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择优录取”的原则。 1、学校认可各省有关“农业院校降分录取”政策。 2、学校对投档比例要求,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或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0%。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4、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在各招生录取省份,各专业均按“专业清”原则录取,“专业清”即“专业优先”,即对在我校投档比例线上且已经投档我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

5、优先级别。各省级招办投档到我校的所有考生,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按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高考原始分数录取;当原始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6、专业调剂。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文章来源:《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jlnykjxyxb.cn/zonghexinwen/2020/0709/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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